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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广东省科技服务业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广东省科技服务业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科信局: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R&D资源清查和2009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09]1576号)文件精神及统一部署,对全省开展科技服务业专项统计调查。为配合省做好我市科技服务业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
  我市所有从事科学技术专业活动或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机构、科技交流和推广机构、应用科学技术知识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调查内容
  1、科技服务机构信息;
  2、科技服务机构经济、人员情况;
  3、科技服务机构科技活动情况;
  4、科技服务机构对外科技服务情况。
  三、工作实施
  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县级市)科信局负责向调查单位布置调查任务并派发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由市科信局提供),由调查填报单位直接登陆广东科技统计网(www.sts.gd.cn)进行网上填报,各区(县级市)科信局可以用管理员帐户在网上(区(市)级用户名和密码由市科信局提供)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和修改,最后由市科信局综合审查验收。
  四、填报要求
  1.实行网上填报。根据所在市科技局或相关负责单位下发的单位用户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科技统计信息网(www.sts.gd.cn)登入系统填报。
  2.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所列栏目文字叙述和数据都应确切、可靠,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无”。
  4.各调查单位网上填报数据并通过数据检查后,打印纸质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上报所在区(市)科信局,由区(市)科信局统一交至市科信局成果处。
  五、工作时间
  1、任务布置与培训:2010年4月2月;
  2、网上填报时间:2010年4月1-15日;
  3、数据上报时间:2010年4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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