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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5年)》的通知


  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考核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管理努力和水平。

  4.探索中小企业专利权托管模式。帮助规模较小、无专业管理人员的中小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专业化管理。

  5.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每个企业至少有一名懂知识产权、会用知识产权、会管理知识产权、会保护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人员。

  (五)整合资源,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1.免费提供专利信息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及两个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4000多万条国内外公开授权专利数据库。

  2.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发布、检索查询、专利申请、技术转让等多项服务,满足企业知识产权的基本需求。

  3.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建立专业数据库,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资源,开展创新活动,提高创新成果水平和有效性。

  4.组建知识产权专家服务队。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创新和经营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组织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司法鉴定、仲裁等专业化服务。

  5.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大厅功能。充分发挥国家专利代办处窗口作用,延长服务时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申请和办理其它业务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推动组。建立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推动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主要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专项行动的统筹安排和监督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整合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资金资源、服务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五年内筹集2亿元专项资金,其中市级资金1亿元、区县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型小企业专利创造,引导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

  (三)建立区县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县和功能区知识产权局的区域管理职能,建立市区两级联动工作机制。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全面组织推动,重点负责为科技小巨人的服务,区县知识产权局重点加强对本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制定年度计划和目标,建立进度月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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