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银企对接。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投融资信息资源库,实现企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之间良性互动,组织对接服务活动。
4.指导企业经营知识产权。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指引》、《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指南》,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自主知识产权转让、实施许可、资产化和资本化运作,获取知识产权收益,真正实现知识产权的核心市场价值,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和资本经营中的重要内容。
5.发展知识产权联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通过知识产权交叉许可,整合知识产权资源,提高整体竞争实力。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纠纷讼诉案件,加快调处速度和调处力度,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加强执法协调。建立部门和区域间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协调好跨区域的专利权纠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3.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帮助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指导企业制定保护战略,做好应对海外维权准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及时组织相关资源,提供专业化服务。
4.进行知识产权预警。指导外向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出口国知识产权检索和监测,防范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风险。
5.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编印《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企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汇编》,引导企业学习并利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掌握知识产权制度知识,增强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四)加强指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1.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流动课堂,加强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使企业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在企业技术创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依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管理提高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
2.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指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相结合,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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