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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扩大2009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扶持对象范围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扩大2009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扶持对象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原市信息办与市外经贸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穗信息化字〔2009〕28号),通过向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商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门槛。为使我市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该项扶持政策,经研究,决定扩大2009年度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支持对象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申请购买内贸型服务项目和现代物流服务项目的资金扶持对象条件,将在广州注册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扶持对象范围。其余条件不变。

  二、请各区(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和发动中小企业申请资金扶持,加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典型案例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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