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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天津市专利奖的通知


  2、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集团工业公司对专利奖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排序,推荐优秀专利项目申报。

  四、申报名额分配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行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驻津科研单位及局级以上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上届推荐并有获奖的区县知识产权局、行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驻津科研单位及局级以上单位,本届可增加相应数量的推荐名额。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0年5月17日前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并添加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6份,报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书

  专利名称:

  专 利 号:

  推荐单位:



二○一○年  月  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制



  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技术状况表、经济效益状况表、社会效益状况表、专利权保护情况表由专利权人负责填写。实施单位实施状况表由实施单位填写。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核实申报书的内容和填写格式。
  三、项目基本情况表中,发明人(设计人)的住址指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住址,专利权人的地址指第一专利权人的地址。
  四、经济效益方面的数字必须以实施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社会效益指已实际产生的效益。
  五、经济效益状况表中:
  “新增销售额”是采用该专利新增加的销售额,以实际出厂价格计算。
  “新增利润”是指实施该项专利新增加的盈利,包括上缴税金 。
  “新增出口额”是指实施该项专利增加出口额,按人民币填报。
  六、实施单位实施状况表原则上主要实施单位(项目基本情况表中所列实施单位)都应分别填写。
  七、申报书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计截止日均为2009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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