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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天津市专利奖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天津市专利奖的通知
(2010年4月22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行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驻津科研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实施转化,推动我市高端化、高新化和高质化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0年度天津市专利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专利权人是单位法人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应具有本市户籍(如果是多个专利权人的,第一专利权人须符合此条件)。

  2、参评专利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2009年12月31日前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已实施转化并取得突出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参评专利的专利权属稳定。

  5、参评专利为单项专利,不得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天津市专利奖:

  1、已获中国专利奖或省市级专利奖的;

  2、已获天津市政府其他奖励的;

  3、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4、未交专利年费,已丧失专利权的;

  5、申报往届天津市专利奖未获奖且在实施中无新的实质性进展。

  二、申报材料

  1、《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书》;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4、证明专利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效证明材料(相关合同复印件);

  5、参评专利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出具日期为2010年度);

  6、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查新检索报告;

  7、已获相关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8、参评专利照片(12.5cm×8.5cm即5〃)2张;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专利权人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后,按隶属关系或坐落地向区县知识产权局、集团工业公司申报;大专院校、驻津科研单位及局级以上单位可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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