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关于开展小农产品价格、交易量、库存量调查及价格走势分析预测上报工作的通知
(陕价监测[2011]13号)
西安、咸阳、汉中、榆林市价格监测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小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上报国家小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小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内容要求,于每年4月、10月初组织定点监测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小农产品价格、交易量、库存量调查工作,并对小农产品价格走势分析预测。各市请于调查当月15日前将调查报表及分析预测材料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
附:小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种价格和交易、库存量调查表
联系人:胡阳 电话:13669198818
邮箱:sxspic@163.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小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种价格和交易、库存量调查表
调查填报单位:
序 号
| 品 种
| 调查期价格
| 与上期比(%)
| 调查期交易量
| 与上期比(%)
| 调查期库存量
| 与上期比(%)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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