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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河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文字新闻(含新闻摄影)作品应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10份(用A4纸复印,推荐表和推荐作品装订为一份)。广播、电视作品须报送CD或DVD光盘1套,文字稿和推荐表装订为一份,共需10份(用A4纸复印)。

  3、各报送单位须填写推荐目录1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目录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完整,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参评作品的作者要填写真实姓名。

  5、推荐材料应于2011年4月1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或送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宣传处评选办公室,过期视为弃权。

  四、奖励办法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在河北人大网以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并为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还将从中推荐部分获奖作品参加全国人大新闻奖的评选。

  评委会办公室电话:0311-87906315、87906410、87906025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38号

  邮编:050051

  附件:1、河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2、河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3、河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参评推荐表

  以上表格可从河北人大网(http://www.hbrd.net)下载。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1年3月18日

  附件1:
  河北省第二十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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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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