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55号公告,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在全国15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定在2010年11月6日、7日。有关考试具体事项参见附件。
希望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市知识产权局将于下半年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辅导考生做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备考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万鑫
电 话:23039871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2010年代理人考试具体事项及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
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接受查验。
3.考点:在全国15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沈阳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西安市和兰州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