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咸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意见的函
(陕商函〔2011〕180号)
咸阳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对兴平市界庄肉联厂等企业审核换证的请示》(咸商综〔2011〕34号)收悉。根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兴平市界庄肉联厂、兴平市晁庄屠宰厂等2户企业为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咸阳市渭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为B类(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代码详见附件)。
请接此函后,严格按照审核换证规定,将审核合格企业名单报你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同时登录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tzglsczxs.gov.cn)填报定点屠宰企业基本信息。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制作发放工作按省商务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制作换发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09〕220号)执行。
特此复函。
附件:咸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及定点屠宰代码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咸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及定点屠宰代码
序号
| 企业类型
| 屠宰企业名称
| 定点屠宰代码
|
1
| A类
| 兴平市界庄肉联厂
| A10050402
|
2
| A类
| 兴平市晁庄屠宰厂
| A10050403
|
3
| B类
| 咸阳市渭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
| B1005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