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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的通知

  1、主管部门自查。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及省上有关要求,对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点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查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严查各种骗补行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建立产品进销存台帐,标识卡管理是否规范,代垫直补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申领补贴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家电以旧换新的各项操作是否合规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当场记录,并作为处罚责任主体的主要依据。
  2、企业自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检查代理销售、补贴兑付、标识卡、以旧换新凭证管理、信息审核录入以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期内,各中标企业要召开各级代理商会议,进一步组织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业务的培训学习,通报有关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所属网点严格落实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规定,坚决杜绝骗取补贴、坑农害农等问题发生。
  3、自查的程序。为保证活动效果,各市县和中标企业应严格按以下流程进行:
  (1)认真比对分析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各地和各销售网点销售、兑付数据,查找异常情况,特别是对“防骗补统计”项目中所列的拟似骗补信息进行重点核查。
  (2)实地检查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查阅销售网点进销存台帐并与系统数据进行核对;检查补贴申领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情况;检查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配比等情况;检查网点的信息录入规范性和真实性情况。
  (3)对所有乡镇财政所的所有清算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于网点报送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不真实、有疑点的;单次购买2台以上产品的;网点销售异常的,要重点检查并认真核实。
  (4)对疑似骗补信息资料进行核查,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等方式,查实农户是否购买或领取补贴。
  (5)详细记录核查结果,填制检查统计表,并整理复印留存相关证据资料。
  (三)建立机制,完善措施阶段(7-8月)
  各市(区)财政、商务部门要针对各类骗补行为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完善补贴办法,建立健全防治骗补行为的长效机制,长抓不懈,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切实防止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重点检查阶段(9-10月)
  省财政厅、商务厅及省级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市县、中标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包括活动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完善制度及问题解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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