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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的通知
(陕财办建[2011]29号)


各市、县(区)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各中标企业:
  为了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工作,切实防止骗补等违规行为发生,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财建明电〔2011〕1号)有关精神,从现在起,在全省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依据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上下联动、自查为主、完善制度、简捷有效的原则,深入扎实地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补贴资金安全,满足广大群众的消费需求,推动城乡消费升级。
  本次活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防止骗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271号)、《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商建发[2010]235号)、《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的通知》(商建函[2010]798号)、《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防止骗补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财建明电[2011]1号)规定执行。通过加强管理、补贴资金核查、严肃查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省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活动安排
  财政部、商务部已明确将2011年作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各市、县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加强监管、防止骗补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按照“三方便、一维护、一确保”(方便群众购买、兑付、维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的总要求,分阶段开展监管年活动。
  (一)动员宣传阶段(2-3月)
  省上将择期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各项活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召开系统内、部门间及企业、网点不同层次的会议,部署监管年各项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县财政、商务部门及各中标企业要制定活动方案,并采取措施切实将这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确保专项活动不落一个单位、不落一个企业、不落一个网点。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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