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州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和创新项目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148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广州”建设的意见》(穗字〔2009〕5号)和《关于建设广州市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的工作方案》(穗府办〔2009〕45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10年度广州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创新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和创新项目申报类别及内容
(一)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重点支持生产和管理智能化工程,包括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生产装备及工艺,提升产品信息技术含量,开展数字化协同设计、生产智能化和自动化,增强信息技术在企业设计、生产、产品、管理和营销等环节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创新项目。
(二)装备制造数字化。
重点支持数字化装备的关键零组件核心技术及产业化,推动嵌入式软件、工业软件、数控系统等在机械制造、电气装备等产业的应用创新项目。
(三)产业衍生融合。
重点鼓励和支持借助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制造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型,或信息技术服务商向传统产业延伸,从事并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创新项目。
(四)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重点鼓励和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市场营销、IT服务、客户关系管理、财务管理、物流配送等服务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五)基于网络的知识协同创新。
重点鼓励和支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基于网络建立的专题标准库、专利池和知识服务系统,推动企业集聚创新和协同创新,降低研发成本。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企业成立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2008、2009年连续两年盈利,并依法纳税。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申报企业必须具有健全的信息化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对信息化工作进行全面的宏观决策与控制管理。
(四)同一个企业申报示范企业或创新项目时,均只能选择1个申报类别。创新项目只能申报1个,且应是在建或拟建项目,投资额应在100万元以上,2011年底前须完成,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
(五)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和2009年、2010年度广州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创新项目。
(六)对两化融合创新项目给予的财政扶持资金采取补助支持方式,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不足部分由申报企业自筹解决。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提交:
《广州市2010年度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和《广州市2010年度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项目申报书》(电子申请表格可从市科信局网站(www.gzsi.gov.cn)“文件公告”栏下载)。
(二)创新项目申报单位可选择性提交: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有效)。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有效)。
3.其它能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
(三)其他。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A4纸打印,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应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组织。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区、县级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
(二)申报受理。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申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审和结果公布。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确定示范企业和创新项目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公布。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9日前。
报送单位: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处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003房
联系人:倪浩华
联系电话:83124158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2010年度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2.广州市2010年度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项目申报书(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广州市2010年度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示范企业申报书
申报类别:□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装备制造数字化
□产业衍生融合
□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基于网络的知识协同创新
申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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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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