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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0〕169号)


各区、县级市科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和《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新修订的《广州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穗科兴字〔2010〕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广州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现将《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推荐企业申报。

  附件: 1.2010年广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工作方案
  2.广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略)
  3.广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方案编写提纲(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罗宇宽 何婉虹 联系电话:83124622 83124620)

  附件1
2010年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树立企业创新标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政府引导、企业示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二、创新型企业认定的目标和重点
  (一)创新型试点企业由区、县级市科信局组织推荐,不限名额,符合认定条件的即认定为创新型试点企业。
  (二)创新型企业原则上从试点企业中择优认定,2010年创新型企业认定20家(认定使用试点申报材料数据)。认定重点为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企业。
  三、申报创新型试点企业基本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总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年销售收入在2-5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3、年销售收入在5-10亿元企业,比例不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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