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
(抚旅发〔2010〕11号)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经营单位:
上海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事故已导致53人死亡,另有70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电视上触目惊心的火灾现场,再次向我们敲响安全的警钟。北方冬季天气恶劣、气候干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确保我市旅游行业的安全。
一、各旅游星级饭店务必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认真检查消防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器材、消防水龙头及烟感喷淋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并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二、各旅游景区(点)在做好室内消防安全预防及消防通道疏通工作的同时,务必做好山林防火工作;
三、各旅游车队必须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车辆检测和保养,密切关注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安排行车线路,对于路况复杂的路段,务必提醒司机保持合理的车速,遵章行驶。
四、各旅行社在组织团队出行时,务必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游车队及食宿场所,加强带团导游安全意识,要求导游督促、提醒司机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五、工作要求
1、深入排查隐患。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和相应的工作措施,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2、强化防范意识。各旅游经营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市旅游局,并立即进行治理。对在隐患治理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坚决措施,实行停业整顿。
3、严肃责任追究。凡因排查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隐患排查不清,以及隐瞒事故隐患不报或不积极治理的,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由此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市旅游局已组成检查组,近日将用一周时间对全市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抚顺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