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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天津市第二批专利试点企业(创造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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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300384

  附件1
  申报编号:        

  □创造类   □运用类   □保护类   □管理类

  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书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主管部门:           
  起始期限:           
  申报时间: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制表
(2010年)



  填报说明

  1.申报类型说明:
  创造类:以提高专利数量和质量为核心,兼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
  运用类:以推动专利实施转化为核心,兼顾新的专利产出和维护;
  保护类:以提高海外维权能力为核心,兼顾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管理类: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以参与国际竞争为重点,大幅提升国外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2.申报企业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文字叙述和数据应准确,可靠。
  3.表三分为A、B两种,分别由申报创造类和运用类的企业填写。
  4.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5.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纸,用钢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填报,并按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报电子件。
  6.申报材料左侧装订成册,直接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7.项目名称按照规范填写,不要填写产品型号、系列号、编号。
  8.核心专利指项目关键技术必须具有1项创新性强,能代表我市创新水平并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已授权重大发明专利;1项不足以说明的,最多不能超过3项。
  9.申报企业按照附件清单要求,在附件清单所列材料名录前划“√”,没有则不填。
  10.申报编号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填写。
  11.申报书中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上年12月。
  12.申报材料不退回,企业应将所报材料自行留底。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传  真

 

法 定

代表人

姓 名

电 话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单位开户银行

 

账 号

 

企  业

类  型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民营企业

□上市公司   □其他(注明:            )

主营业务

 

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否  □是(证书号:           )

注册区县

 

注册资金

万元

职工总数

其中大专以上人员

其中研究开发人员

上年度销售总收入

万元

上年度工业增加值

万元

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

万元

上年度创汇总额

万元

企业简介(15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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