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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活动的通知

  3、免费为重大项目提供专利状态信息检索,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4、支持重大项目企业建立重大项目专利信息数据库,利用专利信息资源,提高研究开发起点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5、对符合试点示范条件的,优先纳入天津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并优先推荐国家级试点示范工程,快速提升重大项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与水平。
  6、帮助重大项目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范,完善适合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
  7、促进重大项目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推进重大项目专利质押融资。
  8、组织重大项目企业参加专利品牌展交会,以国家、省部级专利品牌展会为载体,加大对重大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
  9、建立重大项目专利特派员制度。组织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深入重大项目企业开展服务,为项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指导和咨询。
  10、支持重大项目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加大重大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提高重大项目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国际规则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能力。
  11、针对重大项目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专题培训。分批次对重大项目企业的管理、科研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优先组织项目企业人员参加国家、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培训、讲座、论坛。开展项目企业学习考察活动,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针对项目企业需求,协助项目企业引进急需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12、进一步推进我市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与市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我市重大项目从储备、报批到建设各阶段的服务力度。
  13、开通24小时值机服务,扩展“12330”知识产权特服内容,扩大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受益面,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强重大项目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实力。
  三、保障措施
  1、成立大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做到有效有序。工作领导小组由何志敏局长任组长,郭明副局长、王成、郭文强、赵亮局长助理为副组长,各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2、组建10支由局领导、处级干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高水平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队。深入大项目、大企业和院所,了解知识产权状况、收集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突出实践特色,办实事、见成效。
  3、区县知识产权局参照本方案的服务内容和保护措施,成立相应的帮扶工作队,配合市级服务队并为区级大项目开展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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