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10年度专利运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2010年3月22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专利运用及产业化工作,落实“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精神,我局决定征集2010年度专利运用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分为质押融资类和实施转化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注册于我市行政区域的内资或内资控股科技型中小企业;
2、项目产品符合天津市产业政策,其核心技术至少拥有1项有效发明专利,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
(二)专利质押融资项目条件
1、专利产品应当是企业核心产品,是近期及将来的主要盈利基础,专利技术应当是成熟技术,不存在规模化生产的技术风险;
2、出质专利应当是产品的核心专利,最好是围绕核心技术形成的专利群;
3、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是专利项目的实施转化。
(三)专利实施转化项目条件
1、企业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项目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2、项目已经通过中试并进入产品化阶段,有潜在的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征集项目用途
对取得贷款的专利质押融资项目,如果其项目符合《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作(运用类)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直接列入专利运用试点。其他项目作为专利运用试点工作的备选项目。对进入专利运用试点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三、报送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填写《2010年度专利运用试点项目征集表》(已经填报《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企业基本情况》的不再填写征集表),报注册地区县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初审合格后,加盖公章于4月2日前统一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电子版发送至ex@tjipo.gov.cn)
联系人: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史剑珺
电话及传真:23039860
Email:ex@tjipo.gov.cn
通信地址: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楼222室,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