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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 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推荐文件;
  2.《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附件一);
  3.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见附件二);
  4.《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项目情况表、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光盘两份。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将满足以上条件要求的项目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将满足以上条件要求的项目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专业处室。其中:钢铁、石化和有色金属行业报基础与新材料产业处;汽车、船舶行业报汽车与交通设备产业处;纺织和轻工行业报都市产业处;装备制造业报装备产业处;军工类项目报航空航天产业处;电子制造领域项目报电子信息产业处;软件类项目报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日下午五点前。
  (二)汇总评审:市发展改革委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将项目汇总平衡后,电子信息行业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评审,工业八行业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委托北京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评审。
  (三)会签上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研究审议和汇总平衡,会签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信息化部。
  请各有关单位按此通知要求,做好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 孙延华 66415588-0346
  市经济信息化委 刘维亮 85235029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企业基本情况      
所有制形式 职工人数 
银行信用等级 长期贷款余额(万元) 
研发投入比(%) 资产负债率(%) 
企业总资产(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利润(万元)税收(万元)出口创汇(万美元)
2009    
2010    
2011(预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建设地点 
项目类别 项目建设起止年月/至/
项目核准/备案文号 开工状态 项目形象进度(%) 
土地审批文号 项目性质 申请专项资金(万元) 
环评审批文号 申报资金类别地方切块资金银行贷款(万元) 
银行贷款承诺函号 总投资(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城市规划文号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自有资金(万元) 
节能评估报告 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三、建成后预计效果      
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新增利润(万元) 新增税收(万元) 
新增出口创汇(万美元) 新增就业(人) 
四、项目内容      
技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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