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2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2.4 省扑火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人工影响天气
3.5 信息报送和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应急通信
4.5 扑火安全
4.6 居民区及群众安全防护
4.7 医疗救援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9 火案查处
4.10 信息发布
4.11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5.2 火灾损失评估
5.3 工作总结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6.3 后勤保障
6.4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5 资金保障
6.6 技术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演练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 附 则
8.1 术语说明
8.2 预案管理
8.3 预案实施时间
9 附 件
《重要森林火情报告》式样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有效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我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