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按照国家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我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建设任务。依照全面规划、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规模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兴建中心水厂、分散供水等形式,形成以大中型集中供水工程为骨干,单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网络。逐步实现村村户户通自来水。出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措施,认真落实征地、用电、税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加强饮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
(八)切实做好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工作。按照“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工作,2011年完成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做好河口村、出山店等新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帮助移民村发展生产项目,着力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努力解决水利移民遗留问题,确保水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快致富。
(九)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做好全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供水安全建设方案,科学制定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抓紧做好城市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水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和特殊干旱等风险的能力。加快雨污分流、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中水回用。
四、突出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十)大兴农田水利建设。认真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农田水利工程,积极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2011年改造中低产田150万亩以上,力争到2015年完成12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任务,粮食生产核心区内基本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加快赵口二期、小浪底北岸、小浪底南岸等3个大型灌区前期工作,“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并发挥效益。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新增一批重点县,扩大重点县支持范围。加大对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投资的引导工作,田间水利工程项目要优先安排到已完成改造的灌区内。更新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加快以淮河流域为重点的低洼易涝地治理,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扩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按照中央要求足额落实省级财政投入,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全面落实节水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和节水灌溉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节水灌溉从典型示范转向全面推广,以节水增效为目标对现有灌溉面积进行技术改造,到2015年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超过3000万亩。积极推进农田机井通电工程,配套实施机井的更新修复与升级改造,扩大井灌面积。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老区、贫困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