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社
区
服
务
(20
分)
| l、场所经费
| (1) 社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并设有多功能活动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劳动保障服务站(室)、文化图书档案室、星光老年之家、残疾人康复场所、社区残疾人活动室、文体小广场等服务和活动场所。
(2) 区、县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福利性、公益性服务,包括居民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教育、社区流动人口、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公共服务由各职能部门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 社区办公经费、人员经费按标准纳入政府财预算并按时拨付。完善社区经费管理,制定社区人员经费拨付和管理使用办法。
| 1、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没有达到80平方米,扣3分。
2、没有多功能活动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劳动保障服务站(室)、文化图书档案室、星光老年之家、残疾人康复场所、社区残疾人活动室、文体小广场等服务和活动场所。(有条件实行资源共享的例外,但相关服务要能覆盖。),各扣0.5分,最多扣4分。
3、没有按标准落实社区办公经费扣3分,没有按标准落实社区人员经费扣3分。
4、没有按每3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少于5人的,扣2分。
5、政府没有推进“一站式”服务,没有开展“一站式”服务,扣1分。
6、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将行政任务硬性摊派给社区,没有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扣2分。
7、政府没有承担公共服务、福利性、公益性服务经费,扣3分。
8、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没有推行“项目管理”、“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方式,扣1分。
9、政府没有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扣1分。
| | 1、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图片或视频。
2、区、县政府关于社区公共服务,福利性、公益性服务所需经费落实的文件,财政部门的拨款单、收款单位的经费入帐凭证。
3、区、县政府关于社区办公经费、人员经费落实文件,财政部门的拨款单、收款单位的经费入帐凭证。
4、政府推进“一站式”服务的文件。
5、政府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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