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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宜居社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申报材料

  一、宜居社区申报材料
  (一)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准备
  1、各区县人民政府申报汕头市宜居社区的报告。内容包括:本区(县)开展宜居社区考评工作的基本概况(组织机构、参与部门、评选方式、本辖区社区总数,本次申报数以及所占比例等基本内容)、评选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或计划。
  2、填报本次汕头市宜居社区推荐名单汇总表。内容包括社区名称、自评分数、区(县)考评分数(格式可参考附件(1))。
  (二)由参评社区或所属街道准备
  1、《汕头市宜居社区申报表》(附件(2))。
  2、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社区建设总体情况、社区特色、该社区居民对评选宜居社区的参与程度、区县评审意见等主要内容。
  3、填报《汕头市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评分表(附件(3))。
  4、得分证明材料,可以参考《汕头市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中得分参考依据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注意每项材料只需提供可以证明得分要点的内容(包括文字材料、图片材料),不需全文提供。
  5、社区风貌及相关情况的图片材料、VCD或多媒体光盘、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等,原则上每个社区须提供反映其风貌的照片材料,VCD或多媒体光盘可以根据城市和社区实际情况提供,不强制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律用A4大小,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音像材料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光盘(一式两份)报送。
  二、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申报材料
  1、本区(县)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评选活动情况报告;
  2、填写《汕头市宜居城镇申报表》、《汕头市宜居村庄申报表》(附件(4)、 (5)),一式两份;
  3、能反映宜居村镇、宜居村庄整体创建面貌的图册或相片(3-5张);
  4、本区(县)公布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的有关文件。

  附件(1)汕头市宜居社区推荐名单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社区名称

区(县)   街道   社区

自评分数

区(县)考评分数

是否“六好”社区

是否有物业示范小区(如有,请具体说明小区名称及级别)

扣(加)分说明(自评分数与区考评分数不一致的填写此栏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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