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社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申报材料
一、宜居社区申报材料
(一)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准备
1、各区县人民政府申报汕头市宜居社区的报告。内容包括:本区(县)开展宜居社区考评工作的基本概况(组织机构、参与部门、评选方式、本辖区社区总数,本次申报数以及所占比例等基本内容)、评选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或计划。
2、填报本次汕头市宜居社区推荐名单汇总表。内容包括社区名称、自评分数、区(县)考评分数(格式可参考附件(1))。
(二)由参评社区或所属街道准备
1、《汕头市宜居社区申报表》(附件(2))。
2、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社区建设总体情况、社区特色、该社区居民对评选宜居社区的参与程度、区县评审意见等主要内容。
3、填报《汕头市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评分表(附件(3))。
4、得分证明材料,可以参考《汕头市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中得分参考依据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注意每项材料只需提供可以证明得分要点的内容(包括文字材料、图片材料),不需全文提供。
5、社区风貌及相关情况的图片材料、VCD或多媒体光盘、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等,原则上每个社区须提供反映其风貌的照片材料,VCD或多媒体光盘可以根据城市和社区实际情况提供,不强制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律用A4大小,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音像材料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光盘(一式两份)报送。
二、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申报材料
1、本区(县)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评选活动情况报告;
2、填写《汕头市宜居城镇申报表》、《汕头市宜居村庄申报表》(附件(4)、 (5)),一式两份;
3、能反映宜居村镇、宜居村庄整体创建面貌的图册或相片(3-5张);
4、本区(县)公布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的有关文件。
附件(1)汕头市宜居社区推荐名单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社区名称
区(县) 街道 社区
| 自评分数
| 区(县)考评分数
| 是否“六好”社区
| 是否有物业示范小区(如有,请具体说明小区名称及级别)
| 扣(加)分说明(自评分数与区考评分数不一致的填写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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