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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我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我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1年3月11日)


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县水务局、各水利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满足我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的需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2011年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分为新申请考核和延期考核培训两类。延期考核是指已取得我局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到2011年期满3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重新进行的考核;除延期考核外,其他均为新申请考核。
  培训考核对象为我市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的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 具体为:
  (一)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即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即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一、二级建造师);
  (三)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即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二、培训与考核
  培训班由局安监处主办,委托天津市水利工程管理协会具体承办,计划安排24学时(3天),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授课,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的方式进行。
  (一)新申请培训考核
  1.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份: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3)职称证书复印件;
  (4)一寸红底彩照一张;
  (5)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报A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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