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1]61号)
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
3月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十一五”期间和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现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警钟长鸣;二是必须落实责任;三是必须依法严管;四是必须抓源头、抓隐患。要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通过加强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狠抓事故隐患治理,想方设法提高本市安全生产预防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将继续保持较快步伐,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压力将随之增大。2011年又喜逢建党九十周年大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根据1月1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化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工矿商贸其他及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安全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二、完善责任制,加强各项保障措施
3月2日,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宝山区、崇明县等8个单位签订了《上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依据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各级单位行政首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责任人。会议要求本市各级各部门、企业单位都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市委农办归口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工作岗位近期也要落实责任制,完成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工作,以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同心协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