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科技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和厅管厅属单位强化管理力量,设置科技管理内设机构、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同时由厅适时开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为科技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将科技考核列入厅对各市的综合考核,明确课题主管单位和科技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四)集中安排1-2个月时间开展各市、部分厅管厅属单位和高速公路指挥部的科技项目督查,逐一听取各项目组关于研究进度、人员落实、资金配套等的介绍,协调解决问题。
  四、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成果转化率
  (一)出台“十二五”标准化工作意见,修订“十二五”标准体系框架,理出五年需要编制的标准的具体项目、年度立项安排和承担单位,并制订实施“年度交通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在此基础上与交通运输部、省技监局衔接,着力解决新成果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一致和使用新成果缺乏依据、存在风险的突出问题,并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依据的出台提供新的途径。
  (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办法”,选择若干有典型意义的基项目,从成果水平、项目管理、项目效益、人才培养评价等多个角度,将定性指标转换成定量指标,进行综合评分,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益,并为以后项目立项提供依据。
  (三)建好科技信息网,编写“十一五科技成果选编”,举办成果培训,通过各种媒体开展成果宣传,加快成果扩散。
  (四)编制实施“年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保障成果推广工作有序进行,努力实现科技成果向直接生产力的转变。
  (五)推荐一批实用、先进、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编发“年度科技成果推广指南”,作为新成果推广应用的依据。
  (六)继续推进市级“交通科技服务与成果推广中心”的建设,引导形成全省性的科技成果推广与技术网络,培育交通科技的市场运作机制,探索交通科技市场的建立途径。
  五、突出重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使各类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工程项目业主、各工程指挥部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改善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更多地反映企业重大科技需求,更多地吸纳企业,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研究开发任务。
  (二)努力解决外来院所的理论研究与我省工作实际的进一步结合的问题,以及引进智力的同时带动交通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智力引进的近亲繁殖等问题,在吸收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的同时,带动自身科技力量的增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