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重大事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以规范审批权和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全面核定权力清单,精心设计业务流程,合理配置权力架构,强化权力有效制衡,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的监督模式,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矿业权)审批、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矿业权管理信息、电子监察等12个信息系统的功能,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要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省厅将制定内部审计办法,督促法人、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依法依规理财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损害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对一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县(市、区),各市局要在去年开展征地项目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征地行为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征地程序不规范不透明、征地补偿款和安置措施不到位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征地、违法违规强制拆迁等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协调裁决等工作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化解和处理行政争议,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在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及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和解决。要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党和国家的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开展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管,把应保尽保的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的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等“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中所列出的十种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以及信访维稳过程中失职渎职行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抓好排查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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