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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第2合同段主体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三、本项目K6+992.974~K7+936.874段(含江滨路互通A、B匝道)需设置全封闭和半封闭式声屏障,未按初设批复(浙发改设计〔2010〕141号)要求作专题设计并报环评批复单位审批,不在本次批复范围之内。本次施工图批复范围为第2合同段(不含 K6+992.974~K7+936.874 段)的路线、路基与排水、桥涵、交叉等土建工程。
  四、同意路基横断面、路基防护、特殊路基处理及排水设计。
  五、同意瓯江特大桥上部为主跨84+200+84米钢混组合连续刚构桥型,主墩采用双薄壁墩+圆端型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设计,边墩采用分离式花瓶型板式桥墩+圆端型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设计;基本同意引桥桥梁孔跨布设和结构设计。
  六、取消主桥桥面结构中的调平层设计,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桥面质量。
  七、同意三江互通采用菱形互通设计,江滨路互通采用平行匝道设计。
  八、请建设单位处理好三江围垦区回填与本项目的关系,确保本项目构筑物结构和运营安全。
  九、请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做好施工配合工作。请督促参建单位加强管理,做好施工期间的以下工作:
  (一)临时便道、便桥的设计;
  (二)尽量减少对地方道路的干扰;
  (三)与民房距离较近的桥梁基桩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引起危及房屋安全的开裂、下沉等;
  (四)加强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
  十、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之内。
  十一、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十二、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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