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基〔2011〕24号)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5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7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试
2011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定为高一年级:地理、信息科技;高二年级:历史、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另行公布。
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含书面笔试和操作技能测试;地理、历史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信息科技采用上机操作考试的形式。各科目书面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信息科技上机操作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011年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年级 | 考试科目 |
6月27日 | 9:00-10:30 | 高二 | 物理 |
13:30-15:00 | 化学 |
6月28日 | 9:00-10:30 | 高二 | 历史 |
13:30-15:00 | 生命科学 |
6月29日 | 9:00-10:30 | 高一 | 地理 |
7月2日 | 上午8:00起开考,下午12:40起开考 | 高一 | 信息科技 |
7月3日 | 上午8:00起开考 | 高二 | 物理操作技能测试化学操作技能测试生命科学操作技能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