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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基〔2011〕24号)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5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7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试

  2011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定为高一年级:地理、信息科技;高二年级:历史、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另行公布。

  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含书面笔试和操作技能测试;地理、历史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信息科技采用上机操作考试的形式。各科目书面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信息科技上机操作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011年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年级考试科目
6月27日9:00-10:30高二物理
13:30-15:00化学
6月28日9:00-10:30高二历史
13:30-15:00生命科学
6月29日9:00-10:30高一地理
7月2日上午8:00起开考,下午12:40起开考高一信息科技
7月3日上午8:00起开考高二物理操作技能测试化学操作技能测试生命科学操作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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