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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1]41号)


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汕头市迎接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汕府〔2011〕14 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迎接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汕府办[201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我局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树立信心、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在建设工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建筑工地现场环 境与卫生标准》, 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省和全国爱卫办的复审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建筑工地开展文明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是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加强建筑材料和垃圾装载和运输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不出现洒落现象,防止施工现场二次污染。各建筑工地做到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出入口经常清扫,围墙牢固整洁,场容场貌文明卫生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为切实加强迎接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我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质安科、市安监总站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工地迎检工作。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实行施工企业负责、监理单位监理、安监站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监管的文明卫生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文明卫生管理责任制。三是市、区安监站分别负责受监工程现场的文明施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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