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导各类业态协调发展。研究制定家庭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不同时期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适应人口老龄化和生活节奏加快的趋势,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满足家庭基本需求;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和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因地制宜地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业态,拓展服务领域,满足家庭特色需求。积极促进家庭服务进社区,将洗染、修理、搬家、社区保洁、社区保安、废旧物质回收利用等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范围。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庭服务业。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流程和新项目进入家庭服务业,不断延伸家庭服务产业链。
(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快推进家庭服务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家庭服务业行业规范和各类服务标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不断健全服务企业、服务人员信用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以及公示制度,逐步实施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加强家庭服务业政策法规调研,制定出台家庭服务业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有关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促进家庭服务业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三、突出家庭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环节
(一)培育家庭服务品牌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家庭服务企业,引导其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提升行业盈利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支持有实力的家庭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广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积极开展管理、技术和服务创新,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帮助中小家庭服务企业解决服务场所问题,引导其深入社区和郊县设立便民服务站点,走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局面。支持发展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积极引导中介制家庭服务企业向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转变。
(二)培养职业化家庭服务业队伍。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制订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根据当地家庭服务市场需求和用工情况,按照“财政资金引导,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互动,培训和就业对接”的方式,以规范经营企业和技工院校为主,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工青妇组织的作用,推行“培训机构+用工企业”的模式,开展家庭服务业定向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职业化的技能型家庭服务队伍。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经鉴定考核合格并获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鉴定补贴。做好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衔接工作,构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从初、中、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发展通道。建立健全面向家庭服务业的职业教育体系,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家庭服务培训机构和学校开设家庭服务业相关专业,联合高等院校、技工院校开展面向中高端家庭服务员、家庭服务业骨干师资和家庭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