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汕头市创优质工程计划表》复印件;
(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六)能够反映工程质量情况的照片八张(包括主体细部);
(七)工程技术资料全套(专家核查后退还)。
上述(二)至(六)项资料一式一份,编制目录,凡复印件材料需盖法人单位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一)至(六)项申报材料需刻录成光盘同时报送。
四、其它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申报程序,逐级推荐,确保申报项目的工程质量能够真正代表本单位、本地区的最高水平,严禁弄虚作假,扰乱正常的评选程序;
(二)各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汕头市优质工程申报表》,并随同申报材料一并送市建筑业协会;
(三)企业如有获得2010年度省、部级奖励的外地工程项目,请按附件要求填写并附相关证明(留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于2011年1月11日前送市建筑业协会,以便集中提交市住建局给予表彰。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1室
联系人:杨俊亮
联系电话:0754-88561829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获得2010年度省、部级奖励的外地工程项目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施 工 单 位
|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竣工备案时间
| 获奖类型
| 获 奖 名 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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