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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级政府2010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1.布局调整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规模和水平显著提升

  2010年全市共撤并小学219所,初中40所,高中1所。全市小学校均规模达到384人,比2009年的354.7人增加了29.3人;初中校均规模达到1015.9人,比2009年的1000.4人增加了15.5人。

  2.学校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校安工程继续推进

  2010年24个县(市)、区学校新增占地面积59.81万平方米(897.31亩);标准化学校建设完成50所;全市落实校安工程资金11.6亿元,累计开工面积136.5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36%。全市24个县(市)、区已全部停止使用D级危房。

  3.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2010年晋州、藁城、正定三个县(市)通过省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达标验收,累计通过省验收的县(市)、区已达到11个。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6713人(不含省属职业院校、省管医学类民办中专),超额完成省下达中职招生计划48000人的指标。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为157128人,职普比例实现了大体相当。全市高中段毛入学率达到88%,比2009年有较大提高。

  4.学前教育规范程度不断提高

  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3.47%,比2009年的90.1%提高3.37%。国办幼儿园新增180所,规范化幼儿园达到1594所。

  (三)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2010年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24个县(市)、区基本理顺了中小学校校长归口管理体制。全年共补充教师1387人,基本满足了教学需要。各县(市)、区完善了教师交流制度和城市中小学教师农村支教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投入仍有差距

  1.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14%,与国家规定的到2012年要达到4%的比例仍有较大差距。有2个县(市)、区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没有提高,分别是赵县、高邑县。

  2.全市13个县(市)、区城市教育费附加没有按“三税”总额的3%足额征收。征收比例偏低的有4个县(市),分别是赞皇县(1.3%)、灵寿县(1.5%)、无极县(1.55%)、新乐市(1.57%)。24个县(市)、区全年教育费附加共少征收2914万元。

  3.在落实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用于教育方面,全市有一半的县(市)、区仍按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核定的标准拨付教育。按2006年新标准拨付教育比例偏低的有6个县(市),分别是藁城市(3.2%)、晋州市(4.7%)、元氏县(5%)、无极县(5.7%)、赵县(6%)、赞皇县(9%)。2010年24个县(市)、区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少拨525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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