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召开201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0]239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初定于2011年2月中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工作。为做好本次会议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2010年度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单位8个、外出施工管理先进单位2个和先进企业69个
(一)评选对象
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外出施工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驻外管理处。
先进企业评选对象: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开发、勘察设计、燃气、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企业。
(二)推荐办法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评选推荐。
1、先进单位: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自荐或由市住建局推荐;区县建设局属下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或市住建局推荐;其他单位由市住建局推荐。
2、外出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驻外管理处可自荐或由市住建局推荐。
3、先进企业:区县属下企业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直企业可自荐或由市住建局推荐。
具体先进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评选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的精神;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决定、指示,真抓实干,勇于创新;能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作出突出贡献。
2、有一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干部职工队伍,能同心同德,顾全大局,从全局出发,对社会负责,为群众着想,在开展社会服务承诺和为民便民利民活动中成绩突出。
3、有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行为规范,作风优良,工作扎实,办事效率较高,社会形象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