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按新要求报送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生产建设计划的紧急通知

  注:1、本表填报数字应包括旧城改造项目。
  2、本表由各区县建设局填报后,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与综合管理科。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2011年建材推广计划(建议数)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计算单位

2010年完成数

2011年计划数

备 注

散装水泥使用量

万吨

   

商品混凝土

万m3

   

新型墙体材料

万m3

   
 

 

   

  注:1、本表由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建设局填报后,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与综合管理科。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2011年建筑勘察设计计划(建议数)
  填报单位:(盖章)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