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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按新要求报送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生产建设计划的紧急通知

  注:1、本表由各区县建设局填报后,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与综合管理科。
  2、系统重点建筑企业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与综合管理科。
  3、本表填报数字包括所属企业的装饰生产计划数。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2011年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建议数)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计算单位

2010年完成数

2011年计划数

备 注

投资额

万元

   

施工面积

万m2

   

新开工面积

万m2

   

竣工面积

万m2

   

销售面积

万m2

   

销售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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