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按新要求报送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生产建设计划的紧急通知
(汕府建通[2011]3号)
各区县建设局,住建系统有关建筑企业:
我局于2010年12月9日下发汕府建通[2010]224号,要求各有关单位2010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2011年生产建设计划,至今尚有部分单位未报送。请尚未报送计划的单位务必于2011年1月14日前,将填写好的有关表格及时报送我局法制与综合管理科;已报送计划的单位请按新要求重新填写新表格(附后)。
注:根据市政府的通知要求,2011年建筑安装生产计划增加“建筑业增加值”一项,请各单位按要求重新填写《2011年建筑安装生产计划(建议数)》表格后上报。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2011年建筑安装生产计划(建议数)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 计算单位
| 2010年完成数
| 2011年计划数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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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总产值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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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加值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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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竣工面积
| 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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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劳动生产率
|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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