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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2011年“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2011年“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青〔2011〕10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禁毒办、市委宣传部等关于本市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0〕35号),继续全面、深入推进本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识别、防范、抵制毒品尤其是合成毒品的意识和能力,现决定继续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希望各区县在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开展的“两纲”教育,通过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大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附件: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方案

  一、加强一批毒品预防教育试点校建设

  2010年,全市重新遴选了67所学校作为本市毒品预防教育试点校。为切实发挥试点校的引领作用和先行效应,请各区县遵照以下要求,加强本区县毒品预防教育试点校建设: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两纲教育范畴,结合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为目标,切实加强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禁毒部门加强对毒品预防教育试点校的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持,为学校进行毒品预防教育教学探索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各区县教研室(教师进修学院)要指导学校和学科教师加强学科渗透型教学的探索与研究,不断提高毒品预防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四)各试点学校要发挥试点效应,注意总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经验,努力探索和尝试毒品预防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继续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发挥辐射效应,为本区其他中小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提供指导和帮助,促进全区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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