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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11〕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建设健康城市,推进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验收。
  一、巩固成果,深化创建,不断改善城乡卫生面貌
  (一)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2011年国家爱卫会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复查。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重要窗口行业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真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版)》的有关规定,总结近年来创建巩固工作经验,根据新标准及时改进有关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硬件建设到位、软件管理创新,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市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和协调作用,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我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验收。
  (二)巩固发展卫生县城成果,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各县(市)要按照国家、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督促检查,狠抓日常管理,落实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加快硬件建设,定期开展卫生县城全面自查,不断提升卫生县城的整体水平。双流县要在巩固发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严格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按照创建规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做好申报省级评审工作,确保2011年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省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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