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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3)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费资金每年安排230万元。参照前二批试点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每人每年代缴费50元(尤溪为重度残疾人等代缴100元),地方政府每年财政出资230万元。

  各县(市、区)新农保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确保在9月底拨入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以确保从10月份起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实个人账户。

  24.首批和二批试点资金安排101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6700万元,省财政出资2370万元、地方财政出资1110万元。

  (1)基础养老金每年补助7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700万元、省财政补助670万元、县财政出资430元。

  (2)个人缴费财政补贴2200万元,其中省补助1700万元、县承担500万元。

  (3)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费资金每年安排180万元。

  全市总计需要安排资金214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12930万元,省财政出资5060万元、地方财政出资3500万元。

  各县新农保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拨入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实个人账户。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作时限:2011年3月底前

  五、经办保障

  25.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一是在现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合理增加农保经办机构编制,配备计算机和财会专业人员,落实工作启动经费。二是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增加新农保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业务经费;建立村协理员制度,将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作补助从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并按照参保人数安排必要的资金购买服务,对村级新农保协理员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三是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作为服务窗口,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作时限:2011年6月底前

  26.建设新农保便民服务点。合作金融机构抓好各建制村新农保便民服务点建设,在2011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新农保金融服务不出村,方便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合作金融机构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新农保办

  工作时限:2011年6月底前

  六、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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