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建立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2011年新农保制度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现将《三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新农保试点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县(市、区)新农保试点工作意见。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三明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精神,实现2011年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新农保扩面步伐,2011年实现我市新农保制度全覆盖,使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全面实施、确保发放”的要求,未试点的7个县(市、区)于2011年全面开展新农保试点,实现我市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组织农村适龄居民参保缴费;2011年10月1日起,为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做到应发尽发。
三、实施步骤
(一)做好前期准备
1.成立机构落实编制经费。第三批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新农保试点工作;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落实新农保经办机构编制和工作启动经费。
2.确定新农保合作金融机构和通讯营运商,新农保信息系统网络接入全省“金保工程”专网。
3.制定新农保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新农保办
工作时限:2011年1-3月
(二)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