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设工程代建职能。赋予平台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代建的特殊职能,提高平台公司经营业绩和充实现金流,增强融资、偿债能力。
6、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职能。经营和管理政府授权内的国有资产、城市无形资产和其他优良资产,承担划入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责任和履行对下属子公司的出资人职责。完成市政府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和运用法定可支配资产进行其它合法经营性投资。
五、加强政府投融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落实融资和建设的条件
(一)发改部门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和行业准入条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包括专项规划、计划和行业规划、计划)的同时,应做好项目前期计划编制。
(二)各行业部门在每年9月30日前将申请上级(国家、自治区、地区)补助项目、援疆项目、本级财政投入项目、融资平台建设项目分类报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编制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发改部门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分类建立项目库,实现动态管理,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开工的前1年启动前期工作,由发改部门统筹协调推进,规划、国土、环保、项目业主单位要全力配合。
(三)由发改部门牵头,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提出下年度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草案,草案中应包括新增项目和续建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投资主体及其资金来源与资源配置等内容,按照程序报审后提交财政部门,并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不断更新补充项目库。
(四)财政部门结合投资计划草案、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计划和用款计划草案,完成融资计划草案的编制,按照程序报审后下发执行。
六、加强土地储备出让管理,增强土地的融资功能
(一)明确平台公司参与土地储备职能
赋予平台公司土地储备及一级土地整理开发权,并将平台出资收储的国有储备土地办理储备土地证至其名下,明确平台公司对所投资项目周围土地的优先收储权。
(二)规范土地收储出让制度
项目土地配置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土地储备应先行于项目建设,以取得收益最大化。
平台公司所收储土地的年度出让计划应在每年10月前上报,由市国土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予以公开出让。
平台公司储备土地出让收益列入财政预算。储备土地的收储成本在土地出让后5个工作日内送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在土地出让金上缴国库后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收储成本及土地收益拨付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平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