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喀市政发〔2011〕11号)
各乡(场)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喀什市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喀什市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融资平台投融资功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创新、改革、开放为主题,学习和借鉴其他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对外开放和加强合作为途径的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带动力、影响力,积极推进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效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融资平台(以下统称平台公司)依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政府指导下开展投融资建设活动,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平台公司利用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要求,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融资管理水平。
(二)融资、投资、偿债一体化运作的原则。坚持政企分开,将政府性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偿债统一划归平台公司,实现项目法人主体运作和经营,政府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投资项目或政府主导的园区开发性经营项目,统一交由平台公司进行融资前期准备和项目建设,采取土地收益、资金补充、城建资产注入、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城市建设税费返还等形式,不断扩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和现金流,提高资产质量和运营、偿债能力。
(三)以政府土地资源和其他优良资产为经营核心的原则。将土地及其他政府资源未来收益换取现在的城市建设,即时间换空间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市场化的运作手段,最大限度地将土地资产注入平台公司,赋予平台公司土地储备及土地整治一级开发经营权。同时,平台储备土地的处置必须统一归口土地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