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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目标任务:
  按照建设西部明珠城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放宽户籍准入条件,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功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实现我市非农人口和城市居民的有序增加,最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差异,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方法:
  一是提高认识,主动实施改革工作。全市公安户籍管理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改革户籍制度作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主动,不等不靠,全面实施改革工作。
  二是主动工作,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按照户籍改革要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符合落户条件群众提供良好服务,确保进城落户、进城务工人员在子女入托、就学、就业、购房等方面,享受喀什市居民同等待遇,履行同等义务。
  三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改革措施。为确保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清理取消各种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违反户籍制度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步骤:
  一是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结合第六次人口普查,依次有序地逐门、逐户地安排人员入户调查核实,详实摸清城、乡人口底数(还包括暂住人口、空挂户口的情况),切实做到数据准、情况明。
  二是启动试点,总结经验。在摸清人口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内,且条件较为成熟的乡镇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完善不同类别人员转入城镇居民后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住房等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措施,试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三是统筹资源,整体推进。全面协调,统筹规划,整合户籍改革所涉及部门的资源,采取先城区后城郊、先失地创业农民后有地自愿转户农民,循序渐进、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步骤进行,实现转户人口在城区、郊区、乡镇三级合理布局。
  三、改革的内容
  (一)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界定,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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