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措施
(五)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南京市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领导、协调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各区县政府承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主要责任,负责本辖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高水平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规模适度、效益最佳,并与幼儿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有机衔接;新建开发区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六)创新教育管理。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权限和职责、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权力和责任。鼓励学校在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前提下,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探索,促进学校主动、特色发展。继续开展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建设,深化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为辅的“一主两翼”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民主办学、开放办学。
(七)加大教育投入。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标准,教育经费拨款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按照学生数和高于省定基准定额标准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核拨公用经费,并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优化教育投入结构,把教育经费重点投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要保证农村校舍建设与维修、教育技术装备,学生运动场地、设施、设备等。
(八)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切实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奖惩等政策规定。积极探索城区、城郊、片区内教师交流制度,搭建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优秀校长、骨干教师互动、共享、交流平台,稳步推进名特优教师和校长有序流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协调发展。进一步统筹教师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启动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开展全市初中教师基本教学能力调研测试,逐步扩大测试结果在教师评先、评优、晋级、升职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实施农村百校千师培训计划,继续选拔优秀教师和校长到海外培训基地。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支出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