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亚运会期间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0]168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市直燃气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汕府办传[2010]157号)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亚运会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今年以来一些地方、一些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惨痛教训,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建通[2010]61号)、《关于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建[2010]9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部署中秋国庆亚运会期间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应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依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监管原则,按照自查与督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立即组织燃气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查隐患、抓整改。各区县建设局要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各瓶装燃气企业要对气站、分销机构等进行自查,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盲区和漏洞;各管道燃气企业进一步加强燃气设施及输配管网的安全检查,增加巡查次数,特别要加强对无人值守的调压站、调压箱、瓶组气化间的管理。市住建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亚运会期间的安全值班应急值守,领导要在岗带班,并确保相关信息24小时畅通传递。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台风、暴雨、洪涝等灾害预警信息,认真做好防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并做好应急救援,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