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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的决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的决定
(津教委办〔2010〕88号)


各区县教育局、天铁集团教育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10年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经各区县教育局认真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评选,委领导批准,决定命名天津一中崔鸣等10名同学为2011年天津市高中优秀学生,并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的资格,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生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早日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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