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
天津市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津党发〔2010〕1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10〕45号)和《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津政办发〔2010〕12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从2010-2012年,面向10个有农业的区县,对农村幼儿园教师实施全员培训。着力建设一支专业能力强、整体素质高的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全面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二、培训目标
  培养一支具有良好教师职业素质、先进教育理念、科学教育方法、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
  (一)全面理解和把握相关的学前教育法规和政策,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
  (二)提高教师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三)提高教师专业能力,能够按照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年龄特点,实施教育方法和策略、学会反思教育行为、总结教育经验,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培训原则
  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项目遵循以教师发展为本,立足实际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教育行为的改善,提升自主学习与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质。
  四、培训内容
  (一)幼教法规、政策的解读。结合实例,系统解读学前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提高教师把握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教育。学习教师职业道德、教师礼仪规范,提高职业素养。
  (三)新时期学前教育发展改革动态与趋势。了解学前教育改革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树立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
  (四)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实践与应用。结合实例,开展多样化的教育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教师观察研究幼儿的能力、组织教育活动的能力和服务家长的能力。
  五、培训方式
  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项目面向10个有农业的区县,从2010至2012年,计划3年完成,共培训5000余名教师。每半年为一期,每期1000人,以区县为单位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分为四个阶段: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