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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参与式研讨及现场研修。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和教育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参与式研讨,以研究小组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专题研讨活动;组织现场研修,通过观摩教学活动,分析教学思路,掌握教学方法和策略,切实提高教师的教育智慧和能力。
  (三)阶段总结及集中学习交流阶段
  1.阶段总结:每个学员根据学习实践的表现进行总结与反思。
  2.集中学习交流:组织学员集中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聘请有关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
  (四)实践考察与总结阶段
  1.开展教学观摩展示活动:每个学员要在本区县和本园所做观摩展示活动,使学员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组织学员到农村“送教下乡”,指导组到偏远地区指导农村幼儿园教学工作。
  2.学访考察:分批组织学员到外省市学前教育发达的地区进行考察学习,促进教育思想的转变,教育观念的更新,拓宽教育思路。
  3.考核评定:以论文及专家评定等方式对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六、经费拨付及管理
  (一)经费拨付
  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经费由市财政按照每人5000元培训费拨付,共1500人,总计资金750万元。
  (二)经费管理
  市教委、市财政局将对投入的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管理。按照“统一规划、专款专用、分项列支、分期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出明细的支出预算,结合项目实施过程和阶段,严格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天津市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审核培训课程、聘请专家、经费管理。
  (二)组建专家团队。聘请全国知名学前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本市高校从事学前教育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家、市级教研员、未来教育家学员、特级教师,区县教研员和优秀教师等人员组成专家团队。
  (三)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由市级示范幼儿园自荐、区县教育局推荐,经有关专家论证,推选10所市级示范幼儿园作为培训基地。
  (四)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学员参加活动和自主学习的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学员实行奖励及反馈;每期学习结束时,按总人数五分之一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给予奖励并进行后续培养。
  (五)建立信息交流网。利用幼儿教研网等网络进行信息交流,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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