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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具有较强的学习、观察、反思能力以及教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结合实例解读有关教育法规、教育政策的内涵及要求,深入理解和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的意义,实施素质教育,探索解决学前教育实际问题的策略。
  (二)培养和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学习先进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经验,了解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动态与研究成果,掌握学前教育规律、幼儿发展特点和水平,了解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与背景文化,制定教师自我专业发展规划。
  (三)教育研究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帮助学员掌握学前教育科研方法,熟悉研究报告及论文的撰写范式等;指导教师针对教学实践,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教师教科研的能力。
  四、遴选条件与方法
  (一)遴选条件
  1.各类型幼儿园遴选的教师需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幼儿园高级以上教师职称;
  2.各类型幼儿园遴选的教师需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区县幼儿教师中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各类型幼儿园遴选的教师需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学习研究能力,并在教学实践中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二)遴选方法
  1.各区县每年按照专任教师总数3%的比例推荐。
  2.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幼儿园推荐、区县教育局审核、市培训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遴选。
  五、培训方式
  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计划从2010年至2015年,分五年完成。每年选拔300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分两期进行,每期培训6个月,共计培训1500人。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启动与集中学习阶段
  主要采用专家授课的形式,组织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封闭式学习。根据培训目标和教师的需求科学设置学习内容,聘请国内知名学前教育专家、优秀教研员、资深教师组成的培训团队进行培训讲座,以帮助学员掌握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必备知识和技能。
  (二)自主研修与参与式培训阶段
  1.自主研修。根据教师工作实际、发展需求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鼓励其进行自主学习,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内化知识、提升能力;引导教师结合教育实践中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开展行动研究,在课题研究中理解教育理论、探索教育规律、总结教育经验。要求教师每月撰写1篇有质量的教育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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